稚臻-

文学是表现人类的幻想,而幻想就是对现实的反抗。

【凯千】我们俩





王俊凯心里有三个最讨厌的日子,


排名第三的,是他去大学报道那天,那天天气不太好,阴沉沉的,可是家里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气,从一个小的城镇考到了北京的大学,家里没有人不为他骄傲——只有他不开心。说不上来为什么。


“小凯,去到北京可要好好照顾自己,多吃点好的……”火车站,妈妈才嘱咐了两句就眼圈泛红地哽咽了,他安慰的搂过母亲的肩头。父亲倒没有那样感性,只是叮咛他注意安全。王俊凯一一应下,目光落到易烊千玺身上,见他低着头不言不语,王俊凯笑了:“心里正高兴着呢吧?我走了没人跟你打架了。”


易烊千玺被他这话逗得噗嗤一乐,面色也没那么僵硬了,朗声说:“是啊,以后我可不用一天到晚跟你争游戏机了。”王俊凯想了想,还是走上前去拍拍易烊千玺的头,少年发丝柔软细密,个子比他只矮半个头,他不由得回想起八年前来到自己家的那个小豆丁,跟在阿姨后面,眼睛里却是倔强的神情,王俊凯当时很讨厌他——八年的时间,足够他心无芥蒂的喊易烊千玺的妈妈为妈妈,也足够他和易烊千玺,成为最亲密无间的兄弟。


也许不只是兄弟。


“哥,你要好好照顾自己。”易烊千玺漆黑的瞳仁牢牢盯着他,那里面装了太多话想说。王俊凯点点头,身后的绿皮火车安静的等待着,它已经见过太多类似的离别了吧。王俊凯拎起行李箱,道了最后一声再见,他一步步走远,再多不舍也不敢回头看,怕一看眼泪就要掉下来,心里皱皱的疼。他穿过人群放好行李,坐在座位上,从口袋里摸出自己的钱包打开,里面是一张少年的照片,阳光勾勒出他侧脸好看的轮廓,虽然别扭的不看镜头,嘴边却抿出小小的梨涡。

第二讨厌的日子,就是王俊凯发现弟弟早恋的那一天。


那段日子,王俊凯突然发现正读高二的弟弟每天都有些迟回家,他没法不在意这个事实,于是某个下午,他特地说出门买东西,其实偷偷跑去了弟弟学校门口来回徘徊。远远的,他看见易烊千玺和一个女生并肩走出来。他低着头微笑,眼角眉梢都盛满了一种名为温柔和珍惜的东西。


十六岁的易烊千玺已经高挑而帅气,挺拔如一株白杨,穿过操场和走廊时,常常会收到许多女生暗藏喜爱的目光。但王俊凯还记得弟弟冲他一脸无所谓的样子:“没事儿的哥,我又不喜欢她们。”他站在校门口的角落心里上下翻涌,像是一瓶柠檬汽水咕嘟咕嘟冒气泡。那天晚上他情绪格外差,又不好意思开口说什么。夜里熄了灯,王俊凯翻来覆去睡不着,半晌闷闷的说:“你现在学习很紧张,在学校里注意可别谈恋爱。”


对面床的少年愣了愣,然后说:“没有,真的没有,哥,我今天下午看见你来着,那个女生,她和我一起帮班主任批作业,所以走的晚了一点。”弟弟不擅长撒谎,可只是王俊凯静静的听着,他并不戳穿:“我知道,哥相信你。”不知道是为了安抚他,还是自己。


最讨厌的,是易烊千玺结婚的那一天。


那天王俊凯起的很早,替易烊千玺忙前忙后地布置现场接待宾客,他本来以为自己会难过,可是好像没有。他只是尽心尽力的去做每一件事。王俊凯已经忘了新娘是不是之前那个女同学,只是知道她是个很好的姑娘,温柔体贴。王俊凯看着易烊千玺打扮的英俊潇洒,一身西服衬地他格外俊朗,却紧张的团团转,便笑着拍拍他的脑袋,像好多年前他离开家乡去读书的那一年一样。


“不就是结婚嘛,别紧张。”


“哥,得亏今天是你当我的伴郎。”易烊千玺不好意思地笑笑,他在哥哥面前永远可以放心做小孩。王俊凯凝视着他的脸,逐渐褪去青涩和幼稚的,自己偷偷喜欢了这么多年的脸。 左边白净的面颊,十几岁的自己曾在深夜落下一个试探的吻。白皙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,要在今天为别人带上戒指,与另一个女孩十指相扣,开始共度一生。那个清朗潇洒的少年,会跟自己抢游戏机和零食的少年,冬日大雪,和自己一起滚在雪地里的少年,有了新的彼岸,他的人生再也不关哥哥什么事。


王俊凯笑着笑着,眼睛就红了。


他是个很好的伴郎,为弟弟挡了许多酒,王俊凯平生第一次感受到喝醉的滋味,真的轻飘飘如在云端。恍惚间他想起很久很久之前,那时候他们都还小,才十四五岁的年纪。王俊凯正当叛逆期,在课堂上和老师大声吵架结果被罚抄书,他独自在教室里从放学抄到天色黄昏。隆冬时节,他冻的手指冰凉连笔好像都快握不住了,易烊千玺却突然出现在教室外面,笑嘻嘻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热气腾腾的烤红薯,说,哥,我来陪你啦。


他没想到自己还能记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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